“我們一線教師辛苦一年下來拿的績效工資還沒有‘啥事不乾’的領導拿的四信用貸款分之一多。”幾名不願意透露名字的廣東一線教師大倒苦水(12月17日《羊城晚報》)。
 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襯衫的差距?原來,廣東省教育廳對績效工資的發放規定,由學校自行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。
  全部問題的根源就在這句話上。應該說,這句話表達得不是很準確,因為沒有規定學校如何決定績效工資的分配,這樣的結室內設計果是,把“學校自行決定”變成了“領導自己決定”。
  這和交通補貼一樣,中央提出“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,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。”於是我們需要討論的是,什麼才是“適度”。這是在實體上需要明確的一個問題。但我以為,在程序上也需要研究一個問題:官員的交通補信用卡代償貼究竟由誰決定?如果由官員自己研究自己的交通補貼,那幾乎可以說,100%會變相發放福利。當年遼陽市弓長嶺區“車改”,區委書記和區長每年獲車補8萬元,就是官員自己研究交通補貼的反面效果。
  將來究竟如何確定交通補貼,或許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,但有一條是應該明確的,不能自己研究給自己發補貼,即使經過上級批准也不行。這是用程序正義保證實辦公室出租體正義的一個關鍵。(江蘇 殷國安)  (原標題:績效工資領導拿 交通補貼誰來發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z29fzzym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